2015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事业单位招聘208人公告(3)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申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对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受聘时还应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要求等方面证明材料。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六)招聘过程中如遇到部分单位实施机构改革发生的招聘职位变更,由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19531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举报或投诉电话:362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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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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