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直及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69人公告(3)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步骤: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1月中旬(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管理类岗位考《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类岗位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知识。以上除《申论》外,均为客观化题型。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座位,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设定笔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或缩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的相关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2.面试规则。管理类岗位面试由市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类岗位面试在市招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类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测评其综合素质;专业类岗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可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小组讨论、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测评其专业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加试。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和体检的具体事宜由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市招聘主管部门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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