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4)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身份证,本人档案(或各地人才中心、市场存档手续)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需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不予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个别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进行。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