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临汾市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5)
(四)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拟任岗位资格、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配合进行。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县政府网站和吉县电视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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