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人)(3)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全程进行严格审查,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的,后果自负。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应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本公告由枣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枣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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