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2)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分值设置为100分,占50%(笔试、面试成绩各占25%);考察评分指标分值设置为100分,占50%。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1月12日至13日,由各办事处党委组织实施,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一贯表现等,通过采取公开报名、演讲竞争、实绩测评、负面清单排查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办事处及所在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现场报名。各办事处党委根据推荐情况,向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写出组织推荐报告,组织推荐人员如实填写《开发区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办事处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2寸彩照),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由办事处党委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党委印章。同时组织推荐人员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1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开发区办公楼409房间。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提交毕业证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及有关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违法违纪、社区集体收入、社区稳定等)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计划核减。实际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取消招聘岗位数。
(五)考试。考试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
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月30日 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卷面分数为100分,内容主要是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向报考人员所在办事处反馈。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办事处张贴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内容主要是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综合平均得分值。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依据招聘原则和条件、拟聘任职位的职责要求,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开发区党群工作部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拟聘任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同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与考察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得分分数相同的,则以考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
(七)体检。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考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考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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