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龙口市事业单位招聘51名高层次人才简章(3)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龙口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龙口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528515
监督电话:15854576027
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
http://www.longkou.gov.cn/(中国龙口)
附件1:2016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16年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式样)
附件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