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饶河县医疗卫生招聘31人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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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饶河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各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但对于我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和对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药学、麻醉)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专业知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5分。护理专业考试科目为《护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职称加分+研究生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可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面试采取医学知识答辩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所空名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饶河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德才表现情况,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性格怪异、不能很好融入社会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果上报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饶河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考核合格人员。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1、被确定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介绍到用人单位报到,聘用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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