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饶河县医疗卫生招聘31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意见》(黑人领发[2012]1号)精神,满足我县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3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饶河县201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计划表(一)、(二)》(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年龄要求;护理专业30周岁以下,医学专业35周岁以下(2016年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即指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及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学历要求:
1、医学专业:全国统招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2015、2016年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医师资格证书》,2014年(含2014年)以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在饶河县各医疗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临时聘用医生(报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第一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2、护理专业:全国统招医学院校本科护理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者学历可放宽至统招中专。
四、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由饶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由饶河县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发布公告:2016年2月24日—3月15日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饶河县电视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6年3月14日—3月17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提交《饶河县2016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职称证、报考岗位所需资格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2016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供体现个人详细信息的在校证明),符合黑政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报名费200元到现场报名。外地考生报名期间可先电话告知,经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同意报名后,再将报名所需原始材料及缴费汇款凭据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本公告中指定邮箱,领取准考证时再对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注:汇款凭据必须清晰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汇款帐号:6228481966100977165,开户银行:饶河县农业银行。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地点: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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