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子弟学校招聘教师3人公告(2)
4.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在校取得的各类先优证书、学生会干部证明材料等;
6.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聘者本人务必按电话、QQ或电子邮件通知要求,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8:00持以上材料到建三江管局局直子弟学校行政办公室现场报名审核,经人社局审查人员审核上述要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考核
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1.考试为笔试。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科目试卷卷面满分100分。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音乐、信息技术考试为9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考核为实践技能测试,考核应聘者教学能力(考核方式:试讲)及专业技能。此项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录用,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定岗签字确认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入围体检。
(四)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建三江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2.体检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须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管理局招聘办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管局机关、人社局、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往届毕业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执行代课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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