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事业单位招聘45人公告(2)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7日—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拍照登记相,以备查对。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笔试每人合计收取报考费100元。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人社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折合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①时间:详见准考证
②地址:详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写作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主管部门协助县人事考试院及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者需本人确认,报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递补,面试办法另行制定。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五、本公告由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阳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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