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曹县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人公告(3)
七、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等额进行,考察不合格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30—3398033 (曹县人事考试中心)
0530--3319758 (曹县卫计局)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31454(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点击下载)
1、2016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6年曹县公开招聘县直、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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