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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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4人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须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岗位条件对户籍和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4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现已毕业)的滨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6年滨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A类岗位为综合类,B类岗位为医疗类,C类岗位为药学类,E类岗位为中医类,F类岗位为护理类,G类岗位为教育类,H类岗位为免笔试类。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免笔试类的岗位,不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发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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