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4)
八、公示及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公示后有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九、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文件和有关规定处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2016年度随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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