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赴河北师范大学)(2)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点进行公示。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证书、英语、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键盘乐器演奏(手风琴、电子琴任选其一),面试满分为100分。基本素质考查与说课、答辩同时进行。
面试按学科分组: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现场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四)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等进行考察,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五)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六)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签约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首次签约后,如果有岗位空缺,为保证用人单位的人员需求,从同学科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七)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人事关系、个人档案转至武清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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