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19人)
为优化我市师资结构,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保定市委组织部、保定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文件精神,经涿州市政府同意并报保定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所需具体条件详见《涿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在18周岁(1998年6月27日以前出生的)至35周岁(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的)。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它情形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1、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三倍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涿州市职教中心。
3、报名基本程序为:
(1)应聘人员在保定市人社局网站、涿州市政府网站或涿州市人社局政务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涿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须粘贴照片),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打印在一页纸上);
(2)应聘人员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有效期内打印)、学位证、报到证(人才存档人员持个人委托代理人事档案合同书)、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者须携带该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照片及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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