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占地面积94.3亩(62886平方米)。设有五个国家级培训基地(试验机构):卫生部先心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医学教育发展中心河北省健康促进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四个省级诊疗中心:河北省神经介入治疗中心、河北省周围血管病研究诊疗中心、河北省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中心、河北省内腔镜诊疗中心;同时是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河北省司法鉴定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心病诊疗中心,设有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重点实验室。拥有精神卫生科、老年病科、心内科、心外科、烧伤整形科、妇产科、骨科等多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现有职工1680人,拥有高职医疗专家200余名,编制床位1280张,是国家级爱婴医院,中国医学基金会“爱心病房”单位,2010年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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