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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人公告(2)

2016-07-12 10:39  |  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fxzfrsc1188@163.com。(个人简历内容:本人基本信息、电子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条件、本人申报的岗位、本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情况)

  报名资格审查:

  1.对所有报名者个人简历信息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2.对报考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岗位人员另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测试看打速度达到50字/分钟以上者,方有报名资格。

  (参加现场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请关注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通知,网址为:http://fxzy.chinacourt.org/)

  (三)考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后,我院将于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1.考试分为基本理论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20%、50%、30%。

  2.基本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包括民法、刑法(总则部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3.专业技能考试: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专业技能考试:计算机文字速录,分为看打录入与听打录入。

  看打录入:600至700字篇幅短文,时间5分钟。

  听打录入:播放一段录音,时长8至10分钟,语速约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专业技能考试:计算机及网络知识(闭卷笔试形式),不指定参考用书。

  4.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基本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1.5的,所有参加完基本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面试前,本院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简历情况,与报考者本人及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通过阜新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发放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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