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人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经阜新市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辽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文职司法辅助人员25人公告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文职司法辅助人员,共招聘25名,其中:
1.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男性17名、女性6名):从事新闻宣传,审判及执行相关的各类笔录制作,裁判文书打印、校对、送达,卷宗整理、装订及其他与审判、执行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2.技术类文职司法辅助(男性2名):从事审判工作相关的网络及特定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等技术保障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个月以上庭审记录经验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法律、中文、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可放宽至专科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综合类文职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时,看打速录的速度应在50字/分钟以上(正确录入)。
不得报考文职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予以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6日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