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教师75人公告(2)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之后进入交费程序,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6)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且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交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17时。交费成功需要开具发票的,请于2016年8月6日下午17:30前,到人才大厦(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东二环七一路口下车。下同)1011房间基金财务室凭《笔试准考证》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予以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当天下午17:00前,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到保定市人社局事业处(人才大厦1120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敬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16年8月 3日 9时以后,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6年 8 月6 日9:00-11:00,共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约占卷面分值的30%;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约占卷面分值的70%。
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6、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8月9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1、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暨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暨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复审者,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在市、区人社局统一协调下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时间:2016年8月11日至12日 9:00 至17:30。地点: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6年8月17日9时以后,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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