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教师75人公告(4)
四、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有任教经验及任教时间长者。2016年8月27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最晚15个工作日内应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及后续程序不同原因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入编、增资、调配等手续。
(四)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保定市教育局:0312-5881951
莲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5077083
莲池区教育局: 0312-507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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