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招聘公告(2)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河北省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由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受理。
1.报名时间:7月28日至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石家庄市滨华路5号二楼演播室);电话:0311-8775549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的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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