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秀山县城区学校考调公告(104人)(2)
五、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考调学校。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各层次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
③2014年秋期—2016年春期4个学期个人绩效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见附件5。同时由学校提供4个学期所有人员绩效考核得分及排名花名册。);
④近两年(2013—2014、2014—2015学年度)年度考核证明材料(由学校出具);
⑤2014年秋期—2016年春期中2个学期教学成绩证明材料(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出具);
⑥经所在学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6年公开考调城区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报名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学校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2:30—5:30在各考调学校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师德师风有关内容40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行为“八不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行为“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法律法规40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60问》20分。
(三)考核(100分)
即2014年秋期—2016年春期4个学期的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考核得分计分办法见附件4。
(四)加分(10分)
有附件2涉及加分项目的,所加分值计入考调总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名单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于2016年8月17日在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考调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得分(50%)+加分。
(五)考察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名师或骨干校长、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直接进入考察,所占名额从考调岗位职数中减除。
2.考调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3.根据各学校考调岗位剩余职数按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最后一名考调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考核得分高、加分项数多者优先。
考察由县教委人事科牵头,各考调学校具体负责,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与工作、有无重大疾病等,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考调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则按各考调学校报考同一岗位其他报考人员的考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拟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
(七)岗位聘任及工资待遇
所有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实行一学期试用期。试用期满,由调入学校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工资按最高学历核定。调动后原所聘岗位不再保留,可根据调入学校岗位余缺情况和相关要求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重新核定。考核未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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