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人)(3)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烈士子女或配偶优先;
3、学历(学位)较高者优先;
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上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www.tslnrsw.com(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按总成绩排序,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岗位,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1:路南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路南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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