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聊城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454人公告(3)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计委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人员为市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在附件1《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843726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35—8510587
原标题: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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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6年聊城市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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