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盐城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166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6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建湖县公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38条规定存在回避关系人员;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④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县城建宝路888号)3号楼一楼。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770211168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职位代码502)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县城或镇区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证明,并注明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1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已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