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于2012年7月27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取准考证时要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
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的2倍时,将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评定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2倍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均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人才网清原县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向社会公示。
5、资格审查与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须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6、体检、考核、公示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考核: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核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弃权等个人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体检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抚顺人才网清原分站(http://www.fsrc.com.cn/XQRSJ/qyx/index.as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