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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4-02 16:29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关于2012年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经高新区党工委批准,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my.scpta.gov.cn、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http://gaoxinqu.my.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的人员28周岁以下,其他人员25周岁以下(具体各岗位的年龄要求见附表1);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4.在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4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区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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