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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04-02 16:29  四川人事考试网 点击: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现场缴费三个环节,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12年4月5日--10日9:00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4月11日9:00时至12:00时。

  (二)报名地点

  绵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67号温州商贸广场,乘2路、15路、70路、72路公交车在温州商贸广场下车或乘21路、801路公交车在布鲁斯国际新城下车)。

  (三)填报信息

  1.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绵阳高新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现场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须提供2吋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并提供相同照片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

  4.代报名者须带齐报考者所有证件和材料(包括复印件),并携带报考者的书面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如因代报名者填写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如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符合政策性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服务年限、服务单位、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缴费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笔试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在报名时未提供以上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岗位调整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予以退费。招聘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高新区管委会网、绵阳高新人才网上公告。

  (七)特别提示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4月25日--26日9:00—17:00时在绵阳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领取,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代为领取者须携带报考者书面委托书和代领者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综合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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