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等文件精神,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拟现面向国内外全年公开招聘60名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高等医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四)具备从事报考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能力。
(五)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和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和聘用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至2012年12月10日前。
2.报名方法
应聘者与招聘单位联系人直接联系,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也可直接发至人事处邮箱(kyrsc@163.com)。
(二)考核及聘用
应聘者免笔试,直接由学校人事处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共同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及考核,最后由学校决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学校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享受待遇
1.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学校积极支持受聘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工作满一年,且经学校审核达到学校教师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学校根据岗位情况择优推荐参加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学校还可直接推荐杰出中青年特别评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3.在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一次性给予人民币10万元的生活补助费(在附属医院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学人员享受附属医院的优惠待遇)。
四、以上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人事处联系人:孙老师 林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5922929
监督电话:0871-5922981
昆明医科大学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