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201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6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和学历与应聘岗位的要求相符;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教师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2、专职辅导员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心理学和教育学基本理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4)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6)热爱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上工作至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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