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河北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河北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专业、学历、资格要求
1.招聘职位的所有专业(除护理学),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2010、2011年);
2.护理学职位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包括2010、2011年)。户口要求为天津市内六区非农业户口。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考职位及名额:
见《河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四、报名:
招聘信息于报名前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6日(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7日-8月21日(不少于五天)。
(二)报名地点:
河北区卫生局人事科(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72号306室)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下载报名表);
2.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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