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西省稷山县文物局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文物旅游事业发展,加强文物讲解员从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提升旅游接待,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讲解员,所招人员为财政全额预算正式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5人(其中:男2人,女3人),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文物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报考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以上。专业为汉语言、文史、播音、主持、艺术、师范、外语类。
2、年龄不得超过25岁,身高男1.72米、女1.62米以上;体貌端庄,气质较好。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告。通过稷山电视台、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并填写《稷山县文物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9日至2012年2月2日止。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207房间。
4、联系电话:13038043515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命题阅卷)
1、笔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并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统一抽调评委。采取现场抽题,个人准备,以演讲和问答式进行面试,确定成绩。每个岗位只有一名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