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西省稷山县文物局公开招聘公告(2)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核由县文物局组织,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
2、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稷山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和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为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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