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西省阳城县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公告(3)
九、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各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以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全面考核。如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两项成绩均不低于60分)。
十、公示
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十一、岗位安排
预录名单确定后,原则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安排岗位,对未能按志愿安排岗位的人员,招聘领导组将根据成绩、岗位名额和教学需求进行岗位安排。
十二、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后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新录用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一经续聘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流动。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县监察局牵头,吸收县人社局纪检人员和县教育局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程序或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咨询电话:0356-42288940356-4239373
二○一二年五月十二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