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2)
2、报名方式:
招聘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点召开见面会,应聘考生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选择岗位后,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小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组通知笔试的时间及地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未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3、提交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师范生证明、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管理相关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行政能力测试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讲面试
由招聘小组组织试讲面试。试讲面试按照指定学科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试讲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8日、1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内容:报考中学岗位试讲高中二年级相关课程;报考小学岗位试讲小学五年级相关课程。使用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现行教材(具体试讲内容详见报名处公告)。报考幼儿园岗位试讲幼儿园大班科学活动课及才艺展示,内容考生自定。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招聘小组向学校了解进入考察人员的现实表现,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六)签订就业协议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待统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体检
签约的考生毕业报到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四、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6390668 022-86815819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2013年天津市北辰区赴哈尔滨师范大学设立考点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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