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三)资格预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文件:
1、《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个人简历》一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复印件;
5、其他需要证明的文件(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证书);
6、免冠照2张。
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同志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小组审核后,于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及试讲、实操。
(1)笔试
采取书面答卷的形式。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时间拟定12月中旬。
(2)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比例不足1:3,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组成专家组,设主考官1人,考官6人对参加面试人采取逐个提问,根据其回答情况分别打分。
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试讲、实操
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实操人数。
试讲、实操内容:应聘人员按学校指定专业学科的内容进行试讲(授课45分钟)、实际操作,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评价方式:学校公开招聘小组成员、学科教师代表集体听课,并根据试讲、实操情况和回答问题的情况打出分数。
2、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实操)成绩*40%=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由学校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背景核查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27725862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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