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音乐学院部分岗位招聘公告(4)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早9点至8月28日晚4点
(七)聘用
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院2013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4160052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4160045
天津音乐学院
201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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