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天津市宁河县事业单位招聘专门服务项目人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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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结束
3、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宁河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由宁河县委组织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宁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5、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和分配手续(考生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和岗位)。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宁河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69591953
中 共 宁 河 县 委 组 织 部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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