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招聘193人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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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地点: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时间初定为 2013年11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时间初定为 2013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县乡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时间初定为 2013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其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1”),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2)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 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3)报考县乡其它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科目详见“附件3”, 每科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3.报考教育事业单位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其相同考试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90%者,方为笔试合格;报考教育事业单位其它教师岗位的考生以及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其相同公共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80%,且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达到相同专业科目全部参考人员平均成绩的90%者,方为笔试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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