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详见《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人员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招体检标准,且五官端正;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具有工作经历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所从事岗位相对应专业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有本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28日,下同)。紧缺专业和技术骨干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职称与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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