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35名研究生、免费师范生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推动潼南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 、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研究生、免费师范生3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人数
潼南中学等教育事业单位共考核招聘研究生、免费师范生35名。
具体详见《潼南县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招聘人员须在潼南县服务10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6.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20日前提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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