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荣昌县第四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文件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公开招聘人数
2013年第四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荣昌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学历及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学士)。其中,荣昌县职教中心部分岗位,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
(三)报考者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四)年龄条件:报考荣昌县2013年第四季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2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一览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自愿在荣昌服务五年以上。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5日24:00
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及初审: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者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传至邮箱(285124281@QQ.COM)。
2.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现场通知考核时间和地点。
3. 资格审核地点及时间: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地址: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四楼)。
时间:2013年12月18日8:30-10:00
未按时报名初审、审核、提交报名资料者,不纳入考核范围。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