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素质两科,实行闭卷考试。报考需要博士学位的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教育理论、专业素质考试及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市教委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巡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3年12月23--27日。
考生登录报考单位网站,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或到报考单位现场报名。考生应如实提交报名信息,若提供虚假、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12月30日。
考生到报考单位参加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限于2014年6月30日前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1寸登记照(用于办理《准考证》);
(5)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不按时参加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考核
1.笔试(教育理论100分、专业素质100分)
时间:2014年3月8日(星期六)。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内 容 时 间 地点
教育
理论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9︰00—11︰00 详见《准考证》
专业
素质 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能力。 14︰30—17︰00
各招聘单位于2014年3月11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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