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九、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于简章规定的高层次人才的,其待遇在专家小组考核、报学校审批后,由双方协商决定。
十、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应聘人数少、成绩不合格及体检出现缺额等原因,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将适时组织公开补招。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1、应聘校本部岗位
联系人:童作秀 郭子宝 电话: 023-68485444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重庆医科大学 人事处
邮编:400016
邮箱:hr_cqmu@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重庆医科大学”)
2、应聘附属医院岗位
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 李莉 电话:63829621
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郁晓霞 电话:63624434
附属永川医院 联系人:胡良波 电话:85381611
附属大学城医院 联系人:窦焱 电话:65715678
本简章由重庆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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