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63288688
附件1:招聘计划
附件2:事业单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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