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北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技术人员55名公告(2)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北辰人才网和报名网址通知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二楼进行资格复审: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和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获取方式详见《报考须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考察。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考察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九)聘用。已经备案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凡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务电话: 022-86815819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6391390
附件: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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