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招聘幼儿园园长公告(2)
由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北辰区教育局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八)聘用。
对已经备案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业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此次招聘的园长,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直属幼儿园、镇街中心幼儿园和学校附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园长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86815819 26390668
监督电话:26391390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北辰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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