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天津宁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河县教育局招聘教师(2)
五、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人社局审核后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再次核实各类证件,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如个别学科录用不足、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按实际学科需求,调剂使用,依总成绩排序,顺次补录,不再行考试。招聘信息发布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69592452 69591760
宁河县教育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34号
宁河县人社局宁河县教育局
2014年3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