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津南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公告(2)
(2)面试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具有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经历者、学历高者、写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组织进行。
七、政审
政审由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由区消防支队、交警支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招聘咨询电话:消防支队:28393189
交警支队:28395672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28392133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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